犹太教有四个主要分支——正统派、保守派、改革派和重建派,分别代表了如何平衡传统与现代的不同观点。虽然历史上许多犹太人选择彻底放弃宗教实践,成为世俗化的犹太人,但本文聚焦的是犹太教自身如何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演变。正统派犹太教保留了古老的律法,改革派犹太教则对宗教实践进行了调整,以适应当代的价值观;保守派犹太教在尊重传统的同时寻求转变,而重建派犹太教则将犹太身份重新定义为演进的文明的概念。这些不同的观点或许能给像中国这样的文化带来启发,因为这些文化同样在面临着在保留文化遗产与应对现代社会需求之间进行平衡的挑战了解犹太教的演变,也许能为如何应对类似的挑战提供洞见。
现代犹太教的分支
现代犹太教运动的发展
作者:孔慕仁教授
译者:田沁琰
现代犹太教的分支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现代犹太教演化成为我们所熟知的几个分支:正统派、保守派、改革派和重建派。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分类需要与那些完全放弃宗教实践的世俗化犹太人加以区分。本文的重点在于研究犹太教作为一种宗教如何应对现代挑战,而不是那些抛弃了宗教的人。早期的思想家如巴鲁赫·斯宾诺莎和摩西·门德尔松在塑造犹太教如何应对启蒙思想、世俗化和犹太解放等复杂问题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理解他们的贡献为我们理解犹太教的主要分支如何在传统与现代性中找到平衡提供了重要的背景。
1. 现代犹太教的先驱
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1677)是一位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荷兰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的思想,尤其是他对宗教权威的否定以及他对上帝和自然所进行的激进的重新诠释,使他成为当时最具争议的思想家之一。1656年,由于他的异端观点,斯宾诺莎被阿姆斯特丹的犹太社区驱逐,标志了他与传统犹太教的决裂。
斯宾诺莎以他的泛神论哲学着称,即认为上帝与自然是一体的。在他的主要着作《伦理学》中,斯宾诺莎主张上帝不是一种个人的、干预主义的存在,而是一种构成一切存在的基础的形而上的力量。对于斯宾诺莎来说,宗教仪式和律法是人类的发明,不存在神圣的起源。他批判了《圣经》和拉比传统,认为宗教文本应该从历史的角度去理解,是其被创作出来的时代的产物,而非受到神的启示的真理。
斯宾诺莎对上帝的自然主义观点以及他对神圣律法的否定,直接挑战了传统犹太教的基础。他强调理性和个人自由优于宗教权威,而这一思想深刻影响了后来的犹太现代主义者和世俗主义者。尽管他遭到犹太社区的驱逐,斯宾诺莎的哲学遗产仍然影响了后来的思想家,对帮助后来者寻求犹太教的现代化,重新思考犹太教与信仰及理性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启发。
一个世纪后,摩西·门德尔松(1729-1786)作为犹太启蒙运动(希伯来语称为“贬补蝉办补濒补丑”,字面意思为“理智主义”)的关键人物出现,致力于在犹太教与启蒙时期欧洲的知识文化发展间进行调和。门德尔松出生于德国德绍,后来定居柏林,成为一位着名的哲学家,并且还是犹太与非犹太世界之间的文化调解者。与斯宾诺莎不同,门德尔松保持了对犹太律法的实践,并倡导人们继续遵守犹太律法。同时,他也相信犹太教也可以拥抱理性和现代思想。
门德尔松最着名的作品《耶路撒冷》(1783)阐述了他对犹太教的看法,即犹太教是一种讲求理性伦理的宗教,强调犹太教并不与启蒙思想的理性、宽容及进步的价值观相冲突。他认为犹太教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要求把信仰特定的教义作为一种职业身份,这使得犹太人可以在不放弃宗教身份的情况下,充分参与世俗社会。门德尔松认为犹太律法应当被遵守,但同时他也支持融入世俗教育和文化,认为犹太教的实践与启蒙思想的理想并无内在冲突。
门德尔松在对犹太教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同时保持了其核心的宗教实践,这为后来的犹太思想家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他的思想影响了改革派犹太教,也影响了正统派对世俗的部分回应。前者寻求使犹太教进一步适应现代生活,后者在严格遵守丑补濒补办丑补丑(犹太律法)的同时引入了世俗的知识。门德尔松的工作为后来的犹太思想奠定了基础,他的影响在现代犹太教的各个分支中都得到了体现。
我们之所以以斯宾诺莎和门德尔松作为开端来讨论犹太教的主要分支,是因为他们的思想代表了犹太教在面对现代性所带来的知识和文化挑战时的两种不同的应对方式。斯宾诺莎通过否定拉比的权威并提出一种截然不同的上帝观,为后来对犹太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奠定了基础。虽然他的思想具有争议性,但他为那些质疑犹太律法在现代生活中的角色并提出替代方案的思想家们铺平了道路。
门德尔松则试图将犹太传统与启蒙运动的价值观进行平衡。他展示了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同时也可以参与进现代世界中。他鼓励犹太人与世俗社会接触,同时也不放弃他们的宗教身份,这一挑战推动了19世纪和20世纪改革派、正统派、保守派以及现代正统派犹太教的形成。通过对斯宾诺莎和门德尔松思想的探讨,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犹太教最初如何应对现代世界的挑战,以及他们的思想为后来的犹太思想家们提供了哪些灵感和警示作用。
2. 改革派犹太教
改革派犹太教兴起于19世纪初的德国,在像汉堡和法兰克福这样的城市里,犹太社区开始体会到犹太民族解放所带来的机会和挑战。犹太人正在获得公民权利并越来越多地融入欧洲社会,尽管如此,许多人认为传统的犹太实践已不再适用于现代世界。因此,改革者们试图创建一种与启蒙思想和现代欧洲价值观相兼容的犹太教。
亚伯拉罕·盖格(1810-1874),改革派运动的关键人物之一,出生于法兰克福,后来成为了一名拉比以及犹太教学者。他认为犹太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宗教。他认为犹太律法(丑补濒补办丑补丑)在历史环境的变化中从未停止演化,且未来仍应继续发展。对于盖格来说,犹太教首先是一种讲求伦理和道德的宗教,其教义应该由普世价值所塑造,而不是死板地遵从宗教仪式。他还引入了一系列改革,例如在犹太会堂的礼拜中使用德语,减少对仪式相关的律法的关注,并强调犹太教的伦理维度等等。
尽管盖格和其他改革者与传统犹太教出现了断裂,他们依旧对早期犹太教学者和思想家的传统十分熟悉,甚至与之一脉相承。盖格景仰12世纪犹太哲学家摩西·迈蒙尼德(1138-1204)的理性主义,迈蒙尼德将理性融入了犹太思想。然而,盖格认为迈蒙尼德基于《塔木德》所建立的严苛的法律框架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犹太人的需求。改革派犹太教还试图与拉希(1040-1105,法国)所代表的传统主义解释保持距离,原因是拉希在中世纪所进行的注释被认为与过去联系得过于紧密,而这正是改革者们所试图超越的。当然,盖格和他的同时代人也受到了早期思想家如斯宾诺莎的影响,斯宾诺莎对拉比权威的否定以及他对理性优于宗教教条的强调帮助塑造了改革派犹太教对犹太律法的观点。此外,门德尔松对于犹太教与启蒙思想相融合所作出的努力也为盖格的愿景(犹太教可以在现代世俗世界中生存乃至繁荣)提供了范例。
3. 正统派犹太教
尽管正统派犹太教通常被认为是对改革派犹太教崛起所作出的回应,但实际上它并不是基于这个原因而创立的。相反,它代表的是犹太教数世纪以来的传统实践,遵循着对犹太律法和拉比权威的承诺。面对改革派在19世纪引入的改革,正统派犹太教不得不对其身份进行辩护和澄清以作为回应。在改革派出现之前,犹太教在实践上基本与今天所称的“正统派”一致(至少在理论上如此),他们都相信《妥拉》的神圣起源以及犹太律法所具有的约束性。
改革派犹太教的崛起促使正统派犹太教更明确地阐述了自己的立场,尤其是在德国和东欧。摩西·索费尔(1762-1839)和萨姆森·拉斐尔·赫希(1808-1888)等人采取保守立场,捍卫犹太律法的不可改变性。索费尔是普雷斯堡(后来属于奥地利帝国的版图,今天是斯洛伐克的布拉迪斯拉发)的一位着名的拉比,有一句有名的宣言“所有的创新都被《妥拉》所禁止”。他不仅反对盖格引入的宗教改革,还反对犹太解放所带来的更广泛的文化变革,如世俗教育。
萨姆森·拉斐尔·赫希在德国法兰克福一个正统派社区担任拉比,他通过“犹太文化与世俗参与相结合”(德语“Torah im Derekh Eretz”)的哲学,提出了一种更加微妙的处理方式。赫希认为,犹太人可以接触世俗知识,参与现代社会,同时还能不在他们对犹太律法的承诺上作出让步。和索费尔一样,赫希坚持犹太律法的核心地位,但他认为犹太人不需要为了维护他们的宗教身份而与现代世界隔绝。和索费尔一样,赫希崇敬迈蒙尼德作为犹太律法的主要捍卫者的身份。迈蒙尼德将信仰与理性进行结合的方式,为赫希自己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平衡的努力提供了典范。
正统派犹太教强烈反对斯宾诺莎的思想是因为其哲学挑战了拉比律法的权威。虽然赫希钦佩门德尔松本人对神的虔诚,但他对门德尔松去世后犹太启蒙运动(贬补蝉办补濒补丑)的发展方向持谨慎态度。尽管他也看到了与现代世界接触的价值,赫希仍然担心过度拥抱世俗化将削弱犹太人对犹太律法的承诺。
4. 保守派犹太教
保守派犹太教介于改革派的激进变革和正统派的严格传统之间。它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期的德国,由德累斯顿的首席拉比泽哈里亚斯·弗兰克尔(1801-1875)提出,是一种他称之为“实证历史犹太教”(Positive-Historical Judaism)的哲学。弗兰克尔认为,尽管犹太律法具有约束力,但它一直在演进,并且必须继续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发展。与认为犹太律法很大程度上不具有约束力的改革派不同,保守派犹太教试图保留传统实践,同时允许变化发生。
所罗门·谢赫特(1847-1915)是一位出生于罗马尼亚的学者,后来成为纽约犹太神学院(闯罢厂)的校长。他将弗兰克尔的思想带到了美国。在谢赫特的领导下,闯罢厂成为保守派犹太教的智识和精神中心。谢赫特倡导犹太律法并非静态的,而是可以根据犹太社区的需求变化。但他坚持认为这种变化必须来自犹太传统的内部,而不能受到诸如启蒙思想或世俗哲学的外部影响。
保守派犹太教钦佩迈蒙尼德的法律严谨性(他的着作体现了对犹太律法的深刻理解),但保守派拒绝了律法不可演变的观点。弗兰克尔和谢赫特将犹太律法视为一种活的传统,不断受到历史情况的影响。保守派犹太教也尊重拉希的注释,但只是将其视为不断发展的传统的一部分,而不是现代犹太生活的硬性框架。该运动受到门德尔松试图将犹太教与现代欧洲文化相融合的努力的影响,而斯宾诺莎对宗教教条的批判也增强了保守派犹太教对犹太律法应当随历史而发展的信念。
5. 重建派犹太教
重建派犹太教是现代犹太教中最年轻的分支,它于20世纪早期在美国兴起,由莫迪凯·米纳赫姆·卡普兰(1881-1983)领导。卡普兰最初是一名正统派拉比,后来在闯罢厂任教,他主张犹太教不应该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宗教,而是一种包含了文化、历史和伦理的文明。他的代表作《犹太教作为一种文明》(1934年)为重建派犹太教运动奠定了基础。卡普兰否定了犹太律法具有神圣启示的观念,认为犹太律法是犹太历史和文化的产物。对于卡普兰来说,犹太律法应该进行民主化演进,反映当代犹太社区的需求和价值观。
卡普兰的神学观点是自然主义的,他将上帝视为一种道德上善的力量,而不是超自然的存在。这一观点与斯宾诺莎的自然主义密切相关,后者同样否定了个人的、干预主义的上帝概念。尽管卡普兰走得更远,且完全否定了神圣律法的概念,他同样也很敬佩门德尔松对犹太教现代化所做出的努力。重建派犹太教强调犹太民族性和文化,而非宗教仪式,使其在对待犹太律法的态度上成为现代犹太教分支中最为进步的一个。
6. 现代正统派犹太教
现代正统派犹太教脱胎于赫希的“犹太文化与世俗参与相结合”的哲学,在20世纪,尤其是在美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形态。现代正统派犹太教主要由约瑟夫·叠·索洛维契克(1903-1993)领导。索洛维契克是纽约叶史瓦大学的拉比和哲学家,他扩展了赫希的思想,提倡将世俗教育——尤其是哲学、艺术和科学——与宗教实践相结合。他认为人类智识的更高成就不仅能与传统犹太文化相兼容,还能够增强犹太人的宗教体验,以及对犹太律法的承诺。
索洛维契克最着名的作品《孤独的信仰者》(1965)探讨了信仰与现代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主张现代犹太人可以在忠于犹太律法的同时参与到世俗世界中。他将迈蒙尼德视为将理性思想与犹太律法相结合的典范,并鼓励批判性地看待传统犹太文本,包括拉希的注释。
索洛维契克对门德尔松的态度较为复杂。尽管他欣赏门德尔松对犹太教的辩护以及他在传统与理性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但索洛维契克对犹太启蒙运动之后的世俗化趋势持批评态度。他认为,尽管门德尔松本人一直保持着信仰,但其将犹太教与启蒙思想相调和的努力削弱了犹太人对犹太律法的承诺。对索洛维契克而言,门德尔松的遗产既是灵感的来源,也是警示的教训。而对于斯宾诺莎,索洛维契克的态度则更为对立。他不同意斯宾诺莎对犹太律法的否定和他对上帝的自然主义观点,认为这些削弱了犹太宗教生活的基础。然而,索洛维契克很重视斯宾诺莎对宗教权威的批判,并利用它们来捍卫传统犹太信仰的理性和完整性,表明传统信仰能够应对现代哲学的挑战。
7. 结论
改革派、正统派、保守派、重建派和现代正统派犹太教的发展反映了现代犹太思想充满活力的特点。从启蒙运动到犹太人的解放再到世俗主义的兴起,每一个运动都是对不同时代所带来的独特挑战的回应。改革派犹太教寻求犹太教与现代伦理价值观的统一,正统派犹太教则坚持即使在不断变化的现代生活中,犹太律法也应当按照其传统进行实践而不可改变。保守派犹太教走的是中间路线,在尊重传统的框架下允许跟随历史进行发展。重建派犹太教将犹太身份重新定义为一种文化和伦理层面的文明,还有现代正统派,寻求将传统宗教实践与参与现代世界相结合。总的来说,这些运动反映了犹太人如何探索不同的方式,努力在古老传统和现代生活需求之间找到平衡。